欢迎访问趣闻百科网!
首页 >人物 >管仲相齐
管仲相齐

管仲相齐

(春秋战国官员)
通过鲍叔知贤、荐贤和让贤的故事,刻意探索和说明了如何对待贤才的问题。管仲其人,经商多分财利,谋事反而更糟,作官被逐,打仗逃跑。鲍叔却不认为他贪、愚、不肖、怯和无耻。反而从囚禁中把他解放出来,并推荐给桓公,使之有机会一展才能。
管仲相齐资料
  • 本名:管仲
  • 别名:管夷吾
  • 所处时代春秋战国出生日期:公元前723年
  • 出生时间:公元前723年
  • 原文

    齐襄公无道,鲍叔牙公子小白奔莒。及无知弑襄公,管夷吾召忽公子纠奔鲁。鲁人以兵纳之。未克,而小白入,是为桓公。使鲁杀公子纠于鲁之生窦。召忽死之,桓公既立,使鲍叔牙为宰相。辞曰:“若必治国家者,则其管夷吾乎臣之所不及管夷吾者五。”乃使人请于鲁庄公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国,欲以戮之于群臣,故请之。”庄公使束缚,以予齐使。齐使受之而退。比至,三衅三浴之。桓公亲迎于郊,而与坐而问焉。遂以为相。注云:三衅者,以香涂身曰衅。孔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

    此答子贡问管仲不能死之辞也。大抵召忽之死,为守节;管仲不死,为树功。盖桓公兄也,合立当事之。子纠,弟也,不当辅以争国。故圣人不责其死而称其功。

    翻译

    齐襄公政治残暴,鲍叔牙护送公子小白逃到莒地(今山东莒南县)。公孙无知谋杀了齐襄公,管夷吾、召忽护送公子纠逃到鲁地(今山东西南部)。鲁国人派兵接纳了公子纠。(鲁国人护送公子纠回齐国即位)还没有到达,公子小白先回到了齐国即位,就是齐桓公。让鲁国在生窦(地名)杀掉公子纠。召忽为公子纠而死(公子纠也死了),桓公即位以后,任命鲍叔牙为宰相。鲍叔牙推辞说:“如果一定要治理好国家,一定要任用管夷吾做宰相。我有五个地方比不上管夷吾。”齐桓公于是派使者请求鲁庄公说:“我们国君有叛逆的大臣,现在在您的国家,我们国君打算处死他来告诫大臣们,特此请求(把管夷吾交还给齐国)。”鲁庄公派人把管夷吾捆起来,交给了齐国的使者。齐国使者接收了管夷吾回到齐国。快到齐国的时候,齐桓公斋戒三天沐浴三天。齐桓公亲自到郊外迎接管夷吾,和他坐在一个车上并询问他(治理国家的方法)。于是任命他为宰相。注释说:三衅,用香料涂抹全身叫做“衅”。孔子说:“管仲做齐桓公的宰相,在诸侯国中称霸,一度匡定天下,百姓至今仍然享受他带来的好处。”

    这是孔子回答子贡问管仲为什么没被处死的问题时说的。大盖召忽的死,是为了操守贞节;管仲不死,是为了建立功勋。齐桓公是兄长,应当立他为王。公子纠,是弟弟,应该辅佐哥哥不应该争夺王位。

    所以圣人不谴责他为什么不殉死而称赞他的功劳。

    管仲简介

    管仲(约前723或前716—前645):姬姓,管氏,名夷吾,谥曰“敬仲”,华夏族,春秋时期齐国颍上(今安徽颍上)人,史称管子。春秋时期法家人物。齐国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周穆王的后代,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后从军,到齐国,几经曲折,经鲍叔牙力荐,为齐国上卿(即丞相),被称为“春秋第一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霸主,所以又说“管夷吾举于士”。管仲的言论见于《国语·齐语》。

    参考资料

    [1]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 今日头条[引用日期2021-4-28]

    相关合集

    春秋时期的历史事件

    49个词条3668阅读

    平王东迁

    平王东迁是东周初期周王室把都城由镐京迁到洛邑的历史事件。周幽王时,废掉申后及太子宜臼,立其宠爱的褒姒为后,伯服为太子。公元前771年,申后之父申侯勾结犬戎攻破镐京。周幽王点起烽火求援,众诸侯因以前被烽火所戏而不加理会。周幽王最后被杀于骊山,西周灭亡。其后众诸侯拥立太子宜臼为王,是为周平王。因镐京曾发生过地震受损,残破不堪,又接近戎、狄等外患威胁之下,于是平王在即位后第二年(公元前770年),在郑、秦、晋等诸侯的护卫下,将国都迁至洛邑,开始了东周的历史。平王东迁是历史学家划分时段的重要事件,亦是周朝国势的转折点。平王迁都之后的周朝被称为东周,而由周武王立国至周幽王被杀的时期则称为西周。平王东迁后,周天子王权开始衰落,不能担当共主的责任,诸侯势力不断坐大。因为平王是由申侯拥立的,间接犯了弑父罪名,开始得不到诸侯的尊重。而且,周天子无力自保和抗拒外族入侵,须依赖诸侯国保护,致周天子地位不断衰落,最终形成春秋时期群雄争霸的局面。

    三家分晋

    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国的事件

    共叔段之乱

    共叔段之乱,《春秋》称之为郑伯克段于鄢。发生于周平王四十九年(郑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722年),是春秋初年在郑国国内发生的一场内乱。

    查看更多

  • 上一篇百科:王子带
  • 下一篇百科:赵盾
  •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或者相关专家观点,本站发表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lujiutang8441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