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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

女娲

(伏羲和女娲的母亲)
魏晋壁画墓伏羲女娲图像研究中的骆驼城女娲图像女娲,又称女娲氏、娲皇,是中国上古神话中出现的人物,被誉为创世女神。与伏羲是兄妹关系。女娲一称,现存最早的文献记载见于《楚辞·天问》:“女娲有体,孰制匠之。”被古人赋予了人首蛇身的形象,不仅仅因为蛇是一种神秘的生物,还因为蛇有旺盛的生殖能力,是永恒的生命象征。[1]
女娲资料
  • 名称:女娲[1]别名
  • 道场:玉仙圣母庙、老母庙等[2]
    目录
  • 女娲神话是中国最早的原始神话,是华夏氏族的女祖神,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女娲的娲名,本源于女性生殖崇拜,文化渊源十分久远。[3]“女娲之肠” 的肠既是消化系统,又是生殖系统的器官,代表了女娲的精神形象所在。因此女娲是原始女祖。 在《淮南子·览冥训》中有女娲炼五色石补天、断鳌立极、积芦灰止淫水、绞杀黑龙济冀州等功绩的记载来描述女娲补天,女娲创造了人类,化育了万物,炼了石补了天,灭了火治了水,堪称为中华民族最古老和伟大的民族圣母。[4]

    关于女娲的传说,千年来被华夏儿女世代流传,存于民族记忆之中。女娲被认为是创造生命的始祖,是大地之母、创世女神。[1]因此女娲被称为华夏民族人文先始,福佑社稷之正神。女娲精神煅造了现在独特的中华民族精神,传递出的历史文化信息具有宝贵的文化价值,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3]

    人物关系

    华胥

    母亲

    伏羲

    哥哥

    有巢氏

    爷爷

    原始起源

    北方说

    北方女娲神话重在补天,[5]《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这是关于女娲形象最早的文献记载。结合传世典籍材料考察伏羲女娲神话的地域特征及其文化内涵,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孟繁仁通过实际的地理考察结合当地地理风物写出《黄土高原的女娲崇拜》一书,又结合考古实物材料考察黄土高原的“女娲崇拜”,指出山西太行山是中华民族的创世祖先“女娲氏”的主要活动舞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涂平等根据传世文献材料,并列举《楚帛书》探讨伏羲女娲神话在豫东及楚地和南方的流传,认为女娲神话早期在黄河中上游流传。[6]相较其他学者给出的较为具体的活动范围而言,中国神话学会副会长刘亚虎在中华民族文学关系史(南方卷)中所指的伏羲女娲神话之流传范围则相对宽泛,认为女娲伏羲神话较早时期各自独立叙述,女娲神话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7]

    南方说

    与汉族女娲神话中的女娲补天相比 ,在南方女始祖神话中 , 女神的功能更倾向于造天,南方女始祖神话对女神开天辟地的描述更为丰富多彩, 并体现了南方少数民族的民族和地域特色, 反映了南方少数民族的生存背景与生活方式 ,以及他们的思维方式与认识方式 。南方少数民族女始祖神话的造人神话同样打下了浓厚南方少数民族生活的烙印。汉族女娲神话与南方少数民族女始祖神话在人类起源方面认识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一方面 ,与汉族女娲神话中人类女始祖用泥土造人不同,南方许多民族女始祖神话认为人类是人类始祖运用其他材料做成的和一些南方少数民族女始祖神话坚持人类的来源起源于 “怀孕”或 “孕育” 。[5]

    我国第一个用综合研究方法研究神话传说的学者闻一多在《伏羲考》中认为在古代典籍中女娲较为晚出,或许并非汉族原有之神话。而 “南方诸氏族中,盛传着兄妹始祖型洪水神话,其中有的主人公兄名 Bu-i,妹名 Ku-eh,与伏羲、女娲音近,事迹也有很多较为相似,由此可证有关伏羲、女娲的神话与兄妹始祖型神话同出一源,而盛行于南方”。[6]中山大学教授曾宪通则指出《楚帛书》与《天问》关于女娲的记载应属同源,《楚辞·天问》 中有云:“女娲有体,孰制匠之?”。产生于战国中晚期的《楚帛书》以伏羲、女娲为始祖神开启创世活动,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南方神话的影响。[7]

    人物定位

    创世女神

    因为女娲创造了人类,所以被人们称为创世女神,在民间被广泛崇拜。[3]女娲以黄泥仿照自己从而抟土造人,因为效率太低,便使用藤蔓一挥,落下的泥点便成了人。女娲造人的神话是古代劳动人民对自然现象和人类起源的一种朴素的解释和美丽的向往,使古代人民更加崇敬英雄人物,使社会更加和谐。[8]

    大地之母

    由于女娲为人类补天,于是被人们称为大地之母,确立了女娲始母神的身份。远古之时,天塌见世界陷入巨大灾难,女娲不忍生灵受灾,于是炼五色石补好天空,断螯足来当四根柱子支撑天空,积累芦苇的灰烬用来阻挡洪水。女娲补天平息了灾难拯救了氏族,显示出女娲作为宇宙大神的重要地位,为万物的生存创造了必然的自然条件,民生得以安稳,人们对女娲更加崇拜。[8]

    相关传说

    创造人类

    传说中女娲最大的功绩是抟土造人。这个内容最早出现在东汉学者应劭的《风俗通义》中。此书中的女娲神话阐述了人类是怎样被女娲造出的,女娲从大地取来黄土,掺上水,揉成泥团。她用一双巧手,把泥团捏成人的形状,并赋予它生命。[3]此外,汉著名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女娲是“古之神圣女,化生万物”,由此确定了女娲始母神的身份。“女娲造人”神话是中国创世神话史上的一次飞跃,因为天地之间有了人,才出现了人类文明,才有了流淌几千年的华夏文明。[8]

    女娲补天

    远古时期,爆发了一次巨大的灾难。“四极废,九州裂 ”,大火、洪水、猛兽接踵而至,生灵涂炭,黄河一带流域发生了严重的地震和陨石坠落自然灾害,这两种灾害覆盖面广且持续时间长,[3]在生产力及其落后的时代和生存条件极端恶劣的情况下,对当时的人们来说无异是灭顶之灾。此时,女娲炼五色石以补天、折断鳌的四肢来把擎天的四根柱子支立起来,积累芦苇的灰烬以抵御洪水等,用来补天以拯救人类、恢复秩序。于是“苍天补,四极正,颛民生”,民生得以安稳,民众对女娲更加崇拜,女娲补天神话反映了中国远古先民的生活状态和原始信仰。[8]

    设立婚姻制度

    东汉学者应劭《风俗通义》一书中说:“女娲祷告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婚姻,行媒始此明矣。” 此意是说女娲向神祗祷告之后,为人类设立了婚姻制度,因此被后人奉为神媒。据南宋文学家罗泌《路史 • 后纪二》记载:“女娲少佐太昊,祷于神祗,而为女妇正姓氏,职昏因,通行媒,以重万民之判,是曰媒神。”其意思是“祷告神明,将女子的姓氏正式注册,授予婚姻介绍权,负责使万民的判决更加公正,这就是媒神”。[8]

    制作工程及器物

    在新疆高昌故址阿斯塔那古墓彩色绢画和山东嘉祥县汉武梁祠画像石上 , 都有伏羲手执矩 , 女娲手执规的形象图画。规、矩 , 圆规和角尺, 是我国古代先祖发明的两种生产工具,主要用于绘制建筑工程、制造器物和建修房舍等图样。因此,伏羲、女娲在领导治水、建筑堤防、建修房屋、制造器物等生产过程中, 发明了这些规矩工具并且用到实际生产中。[8]

    发明笙簧等乐器

    《博雅》引 《世本》中记载: “女娲作笙簧。笙 , 生也, 象物贯地而生, 以鲍为之, 其中空而受簧也”。《帝王世纪》一书中记载“女娲氏, 风姓 , 承疱羲制度, 始作笙簧 ” 。匏,就是葫芦,将葫芦剖空作成笙,从而能够吹奏,发出的声为乐。音乐最初是为了给人们带来欢乐、活跃的生活, 使人们能够暂时忘记体力劳动的疲惫。但到了商周时期,礼乐制度成为维系社会等级的重要制度, 所以此时女娲更受到了人们对她的敬畏与敬重。笙在后世逐渐分为多种,如巢笙、竽笙、和笙等,在历代音乐体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直到今天,在音乐的大家族中, 笙也是重要的一员,尤其被民间群众所喜爱。[8]

    形象特征

    在汉代,女娲的图像都是人面蛇身,有的与伏羲交尾,也有不交尾的。但目前所见的单独绘刻女娲的图像数量较少,一般以三类构图形式出现,一是单独出现,二是与伏羲共同出现,三是与伏羲一起分列于西王母、盘古、高禖两侧。[9]汉代又分为西汉和东汉,西汉时期的画墓并未强调女娲的生殖内容,更多的是祈求长生的主旨,东汉画像石中,女娲题材出现的较为普遍,把女娲置于人类演进的历史化中,说明汉代女娲图像的社会化意义日益增强。女娲的形象在社会中更具有功能性。[10]

    秦汉时期,多地流传着有伏羲与女娲合体的神话,在一些文献中,比如《说文解字》和《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风俗通义》中可以看出,其中包含女娲具有“人头蛇身”和“化万物”两个特征。由此可以推断,女娲可能是母系氏族社会时期有着蛇神崇拜传统的氏族的首领,是创世女神。[9]

    魏晋绘画中也偶有女娲形象出现,东晋顾恺之作《洛神赋图》,图中就有冯夷击鼓、女娲在侧而歌的形象。说明魏晋时期的女娲被塑造成歌舞女仕的形象,反映了士众崇尚娱乐的时代特征。可以看出,女娲的创世女神地位在此时期有所下降。[10]

    新疆吐鲁番地区出土的女娲图,表现出文化交流和传播的时间错位。虽然每幅伏羲女娲构图和笔法存在着细小的差异,但构图程式较为固定,画像内容和形式与中原的伏羲女娲画像一脉相承,是两汉以来伏羲女娲图像的延续和发展。唐代女娲形象基本沿袭汉代风格。宋代的女娲神话,基本沿袭唐代的母题范畴。元代出现的女娲图像很大程度上受到道教影响,其已转变为人形化的女仙形象,女娲已是道教女仙形象。明清的女娲图像一改元代的道教影响,不再强调生殖崇拜的特定涵义,宣扬更多的是女娲补天的神力和孕育人类的功绩。将女娲塑造成中国女英雄的形象,女娲的地位又有所上升。[10]

    典籍记载

    《山海经》

    女娲这个名字最早明确记载于《山海经·大荒西经》,成书于战国时期至汉代初期,作者与成书时间尚未确定。《山海经·大荒西经》有写女娲之语,其云:“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这些语句集中写 女娲的肚子,“一日中七十变”是说肚子变化万千,“其腹化为此神”与婴儿脱离母体是一致的。此外,女娲之“娲”字古字应为“呙”或“鬲”,女字旁应该是后人加的,意思是使肚子鼓起的东西,可以比喻孕妇的大肚子,又可引申为化育万物。[11]

    《淮南子》

    《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刘安子》,刘向校书时定为《淮南》,到了《隋书·经籍志》中才称之为《淮南子》。《淮南子》是由西汉淮南王刘安及其门客集体编写的一部著作,原书内篇二十一卷,中篇八卷,外篇三十三卷,至今存世的只有内篇的部分内容,于建元二年淮南王献于汉武帝。女娲在《淮南子》中也具有多重身份,《览冥训》中对“伏戏、女娲不设法度”有注:“女娲,阴帝,佐虑戏治者也。”《说林训》中注“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曰:“女娲,王天下者也。七十变造化也。” 除了为帝治世,还可以造化万物,补天治水除害。女娲在此处的身份不是天神而是人主,女娲炼石补天,斩断巨鳌的足修正天柱,杀黑龙,积芦灰治水,平定天下霍乱,是不折不扣的英雄。[12]

    影响

    在远古时期,出于对大自然的敬畏,[2]先民认为万物是由神灵主宰,于是便有了神灵崇拜,对女娲崇拜的产生也便由来。[8]自女娲传说时代起,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作为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黄河流域保持着高度发达的社会文化,其文化影响逐渐扩大到整个黄河流域,乃至以后的中华民族。女娲不仅存在于文献中、地下墓室里,还广泛流传于人们的现实生活与思想观念里。[9]体现了当地奇特的民俗文化现象,其独特的艺术价值具有深远的意义。[13]女娲文化遗存和历史遗址标志着女娲文化的真实性,女娲图像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是传承华夏文明和民族精神的重要史料,能够增强民族凝聚力,推动民族大融合。[14]

    相关争议

    婚姻争议

    伏羲、女娲的兄妹婚问题,是中国神话故事中的一个母题,现在仍有许多学者对此问题进行讨论。伏羲女娲之间的关系,经历了一段较复杂的变化历程。[8]起初,伏羲女娲应该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天问》中最早提及女娲,但是伏羲没有出现,《易·系辞》中最早提及伏羲,女娲同样没有出现。可以看出在汉代以前,伏羲女娲之间基本没有联系,多数情况下都互不相干。传说中有说伏羲与女娲是兄妹关系,那这就关乎于兄妹结婚的道德羞恶感,不论是在以前还是当今社会,兄妹结婚是不合乎道德的。[15]在西汉由刘安及其门客所写的《淮南子》一书中,女娲和伏羲两个人的名字被放到一起,但二者的对偶关系在文中尚未明确体现,由此可以推测此时民间应该已经存在类似的传说,并将二者作为对偶关系来看待。东汉经学家高诱在《淮南子注》 中说:“女娲,阴帝,佐宓戏治也。”这说明伏羲与女娲有关系,但是并未明确伏羲和女娲是夫妻关系。[16]

    血缘争议

    中央研究院院士芮逸夫和中国现代学者闻一多等最早论及伏羲女娲的血缘关系,认为二者血缘关系与南方兄妹洪水神话具有一致性,是洪水后兄妹配偶婚型神话。目前对于伏羲女娲血缘关系的看法并不一致,但研究者们大多认为伏羲女娲神话与兄妹洪水神话母题发生关系应是伏羲女娲神话流传至南方,与南方诸神话母题融合的结果。南方少数民族神话中有相当数量的伏羲女娲兄妹救雷神,得其所赠葫芦逃过洪水灾难,并在洪水退去后相婚再造人烟的故事。但除开伏羲、女娲洪水后兄妹婚配的神话,南方少数民族亦有其他兄妹洪水后婚配再造人烟的神话,据民间文艺专家陶阳和民间文艺家协会钟秀考察:“兄妹婚中兄妹有名姓者,苗族有央公、央婆;侗族有丈良、丈妹;哈尼族 有佐罗、佐卑;拉祜族有渣迪、娜迪。”常任侠先生曾指出:“故于伏羲、女娲二灵,称为人类之祖,崇敬既深,传说亦富,固不仅为汉族之神话也。”各民族有其独特的风俗习惯,南方少数民族神话将伏羲女娲与洪水后兄妹婚结合起来应有其地缘因素,至于其是否为原生性,暂时无法断定。但汉民族之伏羲女娲兄妹婚记载至唐代才出现,已相对晚近,所以可以认为,至少在汉民族神话当中,伏羲女娲的血缘关系不具备原生性。[16]

    伏羲女娲非血缘对偶关系的传说形成于汉代, 但在唐代才有明确记载。因而以传世文献为主要材料的研究者一般认为二者的这种对偶关系是后世粘合的产物,以《楚帛书》等出土文献的材料:“乃娶虘趘子之子曰女皇(娲),是生子四子是襄”,意思是伏羲与女娲二神结为了夫妻,生了四子,虽明确记录了伏羲、女娲婚配的事实,但“曰古天(大)熊雹戏” (饶宗颐先生以为帛书之“大熊雹戏”与“有熊庖羲”完全吻合,此处雹戏之氏族即“大熊”氏)与 “乃娶虔逞子之子曰女填”(“娶虔逞子”即为女填氏族)两句已然说明二者分属于不同氏族,并不具备血缘关系。为依据的部分研究者则认为二者非血缘的对偶关系具有初创性。兄妹婚作为南方神话的重要母题,其中的兄妹可以是伏羲、女娲,也可以是丈良、丈妹等,其神话主体不具有唯一性,因而不能断然认定伏羲、女娲具有血缘关系,二者的血缘关系并不可靠。[16]

    民间信仰

    民俗活动

    女娲民间信仰地域广泛,在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等地都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女娲作为神女形象不断被后代想象与再加工,在民间文艺与习俗流传中有着突出表现,也反映在各种节日的庆典当中。正月初三是女娲造猪的日子,正月初四是女娲造羊的日子,在这一天中人们不能宰杀猪羊。传说女娲创世第七日造出了人,因此初七这天应该吃“七宝羹”与摊煎饼,宜出游与攀高等娱乐活动。每年的农历二月初二,淮阳都要举行 “人祖庙会”,庙会上会陈列和买卖一种叫做作 “泥泥狗”的神奇泥塑。这些泥塑造型奇异,色彩古色古香,当地的老艺人称他们做 “泥泥狗”的手艺就是“人祖姑姑”女娲传下来的。西安骊山传说女娲是骊山老母,于是每年农历六月十一至十五日为骊山老母殿古庙会,人们怀着谦恭之心,登山拜母,以求平安。其中在骊山西绣岭地区,当地民间称农历正月二十为 “老娲生日”,要过仪式性的 “补天节”,吃 “补天饼”,是由家庭主妇撕饼抛掷,扔向房顶象征 “补天”,扔入 “窨子” ( 枯井或地窖) 叫作 “补地”。[17]

    祭祀建筑

    女娲城遗址位于西华县聂堆镇思都岗村,该城址呈正方形,分内外两层,外郭城墙4000米,内城长1400米, 为东周城址,属龙山文化遗址,此地发现一块长方形古砖上刻正楷“娲” 字。经文物部门考证,为明代女娲城城门匾额,女娲城遗址附近还有一个女娲陵,古时记载“望之如山”,后经多次洪水淤积,现存女娲陵顶,高6米多,直径20多米,占地300多平方米。女娲陵东有龙泉寺,该寺始建于汉代,明宣德至万历初年重修。当地村民对盘古女娲的信仰非常虔诚、执着,祭拜方式非常独特, 保留着许多带有原始色彩的祭祀礼仪。比如唱经歌,担经挑,对功、守功、添坟、焚香、跪拜等。千百年来,西华境内历经战火、 洪水等灾害,但洪灾退去后,外出逃难的人们,回到家乡首先想到的是去找盘古的墓,去找女娲的陵,重填坟头,重修庙院, 重续香火。[2]

    衍生作品

    文学作品

    《封神演义》是我国一部著名的长篇神话小说,成书的时代大约在明朝隆庆、万历年间。据传由许仲琳编辑而成,许仲琳的生平不详。[18]《封神演义》全书共一百回,通过大量神怪故事的描写表现了古代商周的斗争,其中第二章以女娲和妲己两个人物为主,对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及其文化蕴涵进行了阐释,在世人的眼中女娲是神的象征,深受世人敬仰,但《封神演义》中的女娲形象却更多的凸显了其世俗化的一面,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19]

    戏剧

    川剧《碰天柱》剧中,当共工得知女娲氏登上王位,内心不服,但群众们拥戴女娲,尊她为主,相信女娲带领他们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最终女娲接受了百姓们的推荐,不敢请辞。转换了共工氏相争的主角,把作为新主的女娲氏推向前台,对“女主坐位”给予刻意彰显,从而表达出某种具有开明色彩的伸张女权意识。[20]

    影视

    2005年,由李国立执导,胡歌、刘亦菲等主演的电视剧《仙剑奇侠传》发行,该电视剧主要使用了中国历史广泛流传的女娲神话。在女娲的形象方面,主要借用了昆仑神话,从武器到服饰,从建筑到风景,从配乐到道具,设计风格都带有苗族文化的气息,具有独特的创作风格。[21]

    游戏

    1995年《仙剑奇侠传一》问世,成为无数玩家心中的游戏启蒙,也激发了他们的“武侠梦”。游戏背景来源于女娲的中国古代神话传说,并构建了围绕女娲族人的“五灵神话”,风、雷、水、火、土,即为“五灵”,成为贯穿游戏的重要线索,此核心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主角造型饱满,特征鲜明,采用与女娲相同的“人首蛇身”形象。[22]

    壁画

    莫高窟的壁画中也能见到伏羲女娲的图像。该窟为前后室,方形倒斗禅窟,窟顶呈宝盖悬空之景,中央彩绘抹角叠砌式藻井。 窟顶东坡中间以二力士捧摩尼为中心,力士裸体披巾共执莲茎,莲花中化出六角摩尼(如意宝珠),摩尼宝珠左侧为伏羲,伏羲头束鬓髻,穿宽袖儒服,肩披飘带,人首兽身,两腿间有一长蛇尾,双手擎规,胸佩日轮,轮内似画三足乌,面向摩尼宝珠,腾空奔驰。右侧为女娲,龙身,头饰三髻,着宽衣袍,巾被飘扬,奔腾空中持矩和墨斗,胸前亦有圆轮,轮中画蟾蜍。伏羲下有乌获, 兽头人身鸟爪,臂生羽。女娲下有飞廉、鹿头、鹿身,臂有翼。人首蛇身、手持规矩、腰绘日月轮的伏羲女娲就是佛教中的宝应声菩萨与宝吉祥菩萨。[6]

    参考资料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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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张元欢. 游戏和电视剧的互动与共赢[J]. 中国电视, 2011[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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