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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冈和平纪念馆

花冈和平纪念馆

(花冈和平纪念馆)
花冈和平纪念馆是在日本秋田县大馆市建造的,为纪念强掳中国劳工死亡的“花冈事件”的纪念馆。此纪念馆是首次由日本的民间团体自发组织的,作为加害者方,进行自我反省,亲自建成了此历史纪念馆。NPO花冈和平纪念会于2002年至今的8年时间,由民间团体募捐5000万日元。纪念馆为木质平房,占地约200平米。
花冈和平纪念馆资料
  • 占地面积:约200平米
  • 成立时间:2009年
  • 地理位置:日本秋田县大馆市
  • 建于:2002年
  • 细节

    展品包括受害者和事发地附近居民的证言、照片等资料,以及对中方与鹿岛建设公司达成和解经过的介绍。馆内还陈设了描绘被害者遭拷问情形的壁画。

    意义

    当地建设纪念二战时日方加害行为的设施在日本实属罕见。负责纪念馆建造的当地市民团体“花冈和平纪念会”副理事长谷地田恒夫表示:“其意义在于由作为加害者后代的我们将其建成。通过表达不再重复悲惨历史的决心,有助于更好的赎罪及建立真正的日中友好。”

    时间

    花冈和平纪念馆与2002年开始集资建造。

    花冈和平纪念馆于2009年10月24日举行竣工仪式。

    2010年4月17日,在日本秋田县大馆市,由市民团体亲自主持的花冈和平纪念馆开馆仪式正式举行。

    相关事迹

    花冈惨案

    1944年7月,被日军强行抓捕的300名战俘、农民一道,经过七天七夜的海上漂泊,首批押往花冈铜矿,被迫为“鹿岛组”(今鹿岛建设公司)做苦工。之后,又有1945年4月的第二批600人,1945年5月的第三批100人,被押赴花冈中山寮集中营。这样,俘虏和被抓的三批共计1000名中国人,除中途逃跑和被迫害致死的,押上货船的有986人,实际到达中山寮的为979人。

    当年的花冈中山寮,被中国劳工称作“人间地狱”。中国劳工在当时的“鹿岛组”的监督下,从事修改河道的苦役。劳工们住在用木片搭起的工棚里,每天做15至16小时的超强度劳动,以橡子面、苹果渣充饥。严冬时节,劳工们仍身着单衣,足穿草鞋,劳动于严寒和冰冷的泥水之中。严重的饥饿劳累,加上凶恶残暴的“鹿岛组”监工们的打骂摧残,每天都有多名劳工被殴打、虐杀致死,仅半年时间,就有200多人被迫害送命。忍无可忍的中国人决心以死反抗。

    1945年6月30日晚,耿谆、王敏率700名中国劳工终于暴动。劳工们打死监工,逃往中山寮附近的狮子森山。一场远离中国本土的大暴动震惊了日本朝野,警方出动2万军警围捕枪杀。翌日,余生的中国劳工全部被俘,暴动惨遭镇压。重落日寇魔掌的中国劳工遭到更为残酷的变本加厉的迫害。酷暑7月,中国劳工被捆绑双手,跪在铺着石子的共乐馆广场上,三天三夜不给吃喝,日晒雨淋,侮辱毒打。几天过后,广场上尸体遍地,其惨状目不忍睹。

    至此,被强掳花冈的979名中国劳工,共计418人命丧东瀛。此乃闻名于世的“花冈惨案”,又称“花冈事件”。

    维权后续

    1948年3月,联合国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横滨BC级军事法庭(第八军法会议),以杀害虐待俘虏罪对“鹿岛组”的4名监工以及2名警察判处死刑20年徒刑(后均被释放)。日本有关当局和负有直接残害中国人罪行的鹿岛建设公司,公然违犯国际公约,强掳中国劳工并犯下虐待、杀害俘虏的罪行,终以国际军事法庭的判决为标志,永远地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战后,由于历史的原因,国内花冈劳工幸存者之间失去来往,又与日本信息不通,“花冈事件”似不再被人提起。然而在日本,由于爱国华侨、有识之士和日本爱好和平人士的不懈努力,“花冈事件”纪念活动一年也没有停止过。从1952年开始,大馆市将“花冈暴动”的6月30日定为“和平纪念日”,坚持每年为死难的中国劳工举行“慰灵仪式”和多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1985年,日本首相以官方名义参拜靖国神社,引起亚太地区各国和日本有识之士的关注。以日本爱知县立大学教授田中宏先生、律师新美隆先生为首的各界人士,于1988年成立了“强掳中国人思考会”,并会同神户“旅日华侨中日交流促进会”秘书长林伯耀先生等人,着手进行关于战后遗留问题的研究,为妥善解决日本强掳中国劳工问题做了大量工作。纪念活动又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

    田中宏先生多次远赴美国,查找二战档案,从中搜寻关于“花冈事件”的珍贵史料。林伯耀先生数十次频繁往来于日中之间,亲自组织寻找幸存者,调查掌握了大量的“花冈事件”第一手资料。具有强烈正义感的日本律师新美隆先生,铁肩担道义,同他的律师团一起,以正义的法律之剑,努力不懈地为中国老人讨回历史公道……

    1989年12月22日,“花冈惨案”幸存者聚会北京,成立了“花冈受难者联谊会”,并发表致当年残酷地奴役过他们的鹿岛建设公司的公开信。信中向鹿岛建设公司提出三项要求:一、向“花冈惨案”罹难者遗属和幸存者谢罪;二、分别在日本大馆市(当年的花冈町)和北京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花冈烈士纪念馆;三、向“花冈事件”受难者986人每人赔偿550万日元,以资象征性地补偿受难者肉体与精神上所遭受的苦难、创伤和牺牲。幸存的老人们强调表示,如鹿岛建设公司“执迷不悟”,纵使千载之后,他们的子孙也要继续讨还“血债”。幸存者们提出了三项要求,委托新美隆、内田雅敏、田中宏、内海爱子、林伯耀等在日人士与鹿岛建设公司进行交涉。

    1990年7月5日,在东京鹿岛建设公司本部,“花冈惨案”幸存者及遗属代表与鹿岛建设公司副社长村上光春,就谢罪与赔偿问题进行当面交涉。谈判结束后,发表了共同声明。鹿岛建设公司承认对“花冈惨案”负有“企业责任”,并表示了“谢罪之意”,对于赔偿,鹿岛建设公司只是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必须通过对话努力进行解决的问题”,表示待以后协商解决。

    2000年11月,“花冈事件”中国劳工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与被告日本鹿岛建设公司达成和解。鹿岛公司向中国劳工谢罪并赔偿5亿日元。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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