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是由马来西亚政府设立及拥有,其主要目的不在营利,而是管制与监督全国的银行与金融活动:
发行货币,及维持储备金以维护货币的价值。作为政府的银行、财务代理与财务顾问。促使货币稳定与维持良好的金融结构。影响信贷状况,以符合国家的利益为原则
行长 | 年份 |
威尔克 | 1959年1月至1962年7月 |
依斯迈·莫哈末阿里 | 1962年7月至1980年7月 |
阿都阿兹·达哈 | 1980年7月至1985年6月 |
查化·胡申 | 1985年6月至1994年5月 |
阿末·莫哈末栋 | 1994年5月至1998年8月 |
阿里阿布哈山 | 1998年9月至2000年5月 |
洁蒂·阿兹 | 2000年5月至今 |
马来西亚联邦成立之初仍沿用英属马来亚和北婆罗洲货币委员会(英语:Board of Commissioners of Currency of Malaya and British Borneo)发行的货币。1967年,马来西亚国家银行(马来语: Bank Negara Malaysia)作为国家中央银行获得了独家发行货币的特权,开始正式发行流通货币,主币单位为Ringgit(中国称 林吉特,国际标准代码MYR,马来西亚官方简写RM),辅币单位为sen,进位关系是1Ringgit=100se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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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官网.www.bnm.gov.my. [2019-07-12].
该页面最新编辑时间为 2024年3月18日